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讯 > 百姓话题
违法广告遭曝光 广告词"很黄很暴力"
发布时间:2011-02-21 10:33     来源:君健网

  “他当天喝,第二天早晨就见效了”“一举治愈鼻炎、鼻窦炎”……昨天,中国广告协会曝光4条违法广告。在这些广告里,疑难杂症仿佛就靠吃点保健食品就能一次去了病根儿。

  这些违法广告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查处的典型案例,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目前已被叫停。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当一部分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往往针对难以根治的疾病或疑难杂症,利用患者急于治好的心理,夸大、虚构疗效,例如承诺高血压、糖尿病、白癜风、过敏性鼻炎、乙型肝炎、偏瘫等的疗效,欺骗性很强。

  “消费者也要多了解一些关于广告方面的法规,增强识别能力。”据分析,一些患者“有病乱投医”,也促使这些明显违法的广告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可以查询,发现广告与批准内容不符的,要特别慎重对待。

  “专利技术”是近来一些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常常采用的。记者了解到,专利仅说明在某种技术方法、或产品外观、或实用构造方面具有独创性,并不说明产品的作用、效果,不代表医学方面的临床意义。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加大查处力度,以经济处罚和信用约束、暂停广告业务等多种手段,惩戒违法单位。消费者可对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积极向当地卫生、药监、工商部门举报。

  ■广告用词“很黄很暴力”

  强身牌鹿鞭补酒宣称“专治肾精亏虚,元气不足,免疫低下。”记者查询看到,该广告用很长篇幅宣称饮用后对男性和女性都能“提高性功能”的功效,通篇充斥着“很黄很暴力”的描述,以至于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在评论其违法内容时,表示“都没法儿念出口”。

  经核实,该广告内容大大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主治范围,相关宣传违反《广告法》、《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广告活动道德规范》等多项法规。

  ■普通食品敢称“疗效”

  睾根果是一种食品,连保健食品都不是,却宣称该产品“对男性功能障碍、阳痿肾虚体弱、前列腺病变、增大、增粗四大保证”。据专家介绍,食品广告不能宣传任何特定功能,让消费者误以为是保健品或者药品,该广告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

  ■处方药冒充非处方药

  “金爵脉管复康”是处方药,按规定不能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因此,经营者竟然在广告中标注了“非处方药OTC”的字样以及无效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协会认为,这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规定“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多年顽症保证治愈

  长沙方泰医院宣称“率先引进世界先进的美国DNR等离子治疗系统,河西刘娟同学通过鼻内窥镜微创技术,治愈了长达10年的过敏性鼻炎和鼻窦炎、鼻息肉等。”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表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此类广告不得保证治愈;不得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不得涉及具体疾病名称等,这3条该广告一条也没遵守。

分享到:

澳门查获假冒“黄道益”活络油  上一篇 | 下一篇  浙江:老年医疗 祈盼“专科”

评论 
验证码  
提交
junjian99.com  关注白领健康  专注疑难杂症
关于君健网和医学 - 网络营销中心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隐私权政策
©2005-2015   君健网    湘ICP备130093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