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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4类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减轻患者负担
发布时间:2011-08-18 10:11     来源:君健网
    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了解到,该省将从9月1日起对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4类重大疾病实行住院最高限额付费或定额付费,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将实行单病种最高付费限额制度。宫颈癌、乳腺癌收费限额标准为,省级1.2万元、1万元,市级1万元、9000元,县级7000元、6000元。重性精神病住院最高限额付费标准为1.1万元。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将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此外,新农合将对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实行定额付费。血液透析(每次)定额收费标准省、市、县分别为400元、380元、360元,腹膜透析(每袋)省、市、县均为42元。新农合将对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定额付费标准70%的比例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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