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医改的重头戏,公立医院改革在经历“搁浅”风波后,终于要在全国正式开始试点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其中,《意见》明确提出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同时,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也确定为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取代逐步取消的药品加成。
鼓励民资办非营利性医院
《意见》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之一,提出要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提到社会资本,大多数人都会将其和营利性结合在一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医改专家顾昕指出,这是很狭隘的看法。“事实上,在我国并不是没人愿意做非营利的事,而是现行的国家制度和社会舆论挤压了这个空间。”
他认为,关键是国家要为非营利性项目创造良好的条件,开好局自然会有“后来人”。这原本是双赢的事情,但奇怪的是,现在一旦有人从非营利项目中得到好处,比如因此出名、获得税收优惠等,就会“遭骂”。
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私立医院的公益性主要依靠法律强制、交叉回报、公共关系等机制来维护。较之私立营利医院,私立非营利医院还有免税政策、不得分配剩余的性质等,可以减少其滥用信息优势谋取利润的动机。
据了解,日前广东省已经出台了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的意见,但侧重点是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转制重组。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对于补偿机制方面,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医改专家朱恒鹏认为,只要医院还在卖药,药品零差价就很难做到。
《意见》指出,要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
不过,朱恒鹏对此认为,政府补贴不太可能改变目前公立医院生存的现状,比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一级有70%的收入来自于卖药,医疗服务价格目前占30%。如果没有这70%,完全靠政府的补贴,即使是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也很难掏得起这么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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