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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加强终止妊娠药品源头管理
发布时间:2011-09-0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本报讯  记者9月7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源头管理,杜绝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同以上部门联合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案件。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购销管理;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规定,清查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品种,杜绝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重点检查品种为用于终止妊娠药品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天花粉蛋白注射液等。检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无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或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药品零售企业有无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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