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肝炎的妇女可以怀孕吗
发布时间:2010-01-19 04:43 来源:君健网
肝脏是人体内重要器官之一,它除了参加体内所有物质的代谢过程外,还有分泌胆汁、解毒、排泄及合成某些凝血因子等功能。妇女患肝炎后,这些功能都受影响,这时怀孕,由于妊娠期新陈代谢增加,肝脏负担加重,将会使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妊娠早期如患肝炎,会使呕吐、恶心、进食差等早孕反应加重,早孕反应又会影响肝内营养物质的补充,使肝炎病情加重。妊娠晚期本来负担已加重的肝脏如果再感染急性病毒性肝炎,就更容易发生急性重型肝炎(黄色肝萎缩),严重威胁孕妇及胎儿生命。一般患肝炎的孕妇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较多,分娩时也容易因血液不容易凝固而增加出血量。
患肝炎的孕妇发生早产、流产、低体重儿及胎死腹内的比例均比正常产妇高。患乙型肝炎的孕妇所生的新生儿 8 o%~9 O%可发生乙型肝炎。
所以,在妊娠早期如出现合并急性肝炎,最好人工流产。妊娠晚期合并肝炎者'应积极治疗肝炎。产后母亲不应用母乳喂养婴儿,以减少产妇体力的消耗和避免对婴儿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