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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踪假报案

早在1997年的岁末,便有不法书商非法出版所谓的《大众卫生报特刊》。这种内容荒诞、下流的蓝色小报,一时充斥全国几十个城市的街头报摊,影响极为恶劣。记者曾赴武汉等地查假,直至今年5月,才终于在读者的支持下一举破获此案,假报的黑窝——长沙定王台书市仁和书社被端,窝主马勇军被警方拘留。对于这起涉及全国十多个省、市的非法出版大案,有关部门极为重视。长沙市公安局组织警力迅速展开侦查。6月11日,记者随警官徐建辉、李向阳赴广州、南昌等地追踪采访此案。一路风尘,所见所闻触目惊心。记者试以如下的一些文字,告诉读者诸君假报是如何出笼的,以及它的编辑、印刷、出版、经营、发行等环节是如何在一个“钱”字的驱动下结成非法团伙的。

六月的羊城,即便是清晨也有几分暑气。记者一行是6月12日早晨6点抵达广州的,稍后,便前往广东省新闻出版局。该局下属的书报刊发行协会秘书长肖先生是湖南人。看来,肖先生事先已知长沙警方将来广州。稍事寒暄后,肖说:“你们要找的庄洪明已去韶关,无法联系。”

记者闻知吃了一惊。庄洪明是挂靠在广东省书报刊协会的一位书商,据线人称,庄是马勇军盗版印刷的假报在广州地区的发行人。我们此行的目的,便是要从庄洪明处取得马勇军委托他销售假报的证据。显然,庄已闻风声躲避了。

“您能设法与庄洪明取得联系么?”警官徐建辉对肖先生说。“没有办法,我连他的扩机号码也搞不清。”肖先生显出几分遗憾,摇着头说。话音未落,警官李向阳应声道:“我有他的号码,请肖秘书长帮忙打扩机。”很快,电话铃声响了,果然是庄洪明。但庄在电话里一口咬定自己在韶关,且当天要去南昌,因有紧要事缠身,无法回广州。这时,守在电话机旁的徐警官突然低声地吐了一句:“他在广州!”此言刚落,李警官便对着话筒厉声道:“庄洪明,别讲假话了,你不在韶关!希望你配合!”又是几轮交锋,庄只好在电话那头承认,他在广州,并答应马上前来说清问题。柳暗花明,记者不觉吐了一口长气。

“对不起,我……我说了假话。”40分钟后,庄洪明终于露面了,一进门,便连声地道歉。这位49岁的江西人,原是《江西法制报》的职员,近年来在广州做书报生意。去年8月,他收到马勇军从南昌发来的两邮袋假《大众卫生报》和《环境保护报》,尽管他一看便知此为假报,但他还是在广州很快销售完了,并将约定的50%的报款汇给了马勇军在长沙的账户。“我曾打电话向马索要委托发行的相关文件,但他没能提供。”庄洪明辩解着说,“我当时就想,这违反了我们的游戏规则,这报发不得。”但庄洪明毕竟还是帮助马勇军发行了假报,面对难改的事实,他终于在警方的谈话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本次千里追踪假报案的第一个回合总算有了个漂亮的序曲。

警方在广州取得与本案相关的证据后,又一路风尘直扑南昌。南昌是本案重要的案发地之一,据侦查,马勇军的假报从制版、印刷到发运都在南昌。南昌一役,关系到本案的成败得失。

6月16日下午,南昌的上空飘洒着雨丝。记者一行冒雨来到南昌市公安局。该局治安支队杨新根政委听完案情后,立即调兵遣将,在特业大队曾斌科长的带领下,长沙的两位警官迅即驱车前往《江西广播电视报》印刷厂。记者获悉,该印刷厂是本案假报的非法印刷点之一。

按理,作为一家报社的印刷厂,应该知道非法印刷出版物是怎样一种性质的问题。可偏偏就在这家堂之皇之的国营印刷厂里,出笼着一批又一批假报。对此负有不可推脱的法律责任的原厂长傅行明已于去年12月底去职,下面记载的是该厂分工生产的副厂长刘德成在回答警方询问时的笔录:

问:印刷《大众卫生报》等报纸时有合法手续吗?

答:这个我不清楚。

问:印的报纸是什么颜色?

答:套蓝的,蓝色。

问:版面什么样?

答:四开八版。

问:几个印张?

答:一个印张。

问:报纸印好后,你们怎样处理?

答:小马来取(小马即马勇军)。

问:印一次多长时间?

答:2~3天。

问:怎样运走?

答:厂里派汽车送到南昌火车站。

问:承印手续见过吗?

答:在厂长手上(指原厂长傅行明)。

据刘副厂长说,他们是从1998年上半年开始印刷假《大众卫生报》等非法出版物的。由马勇军从长沙携原稿、报头、刊号交厂方。厂方负责制版和印刷。每印一张报价格0.17 元,包括制版、印刷、纸张和打包费。前后印了多少期他记不清了,最多的一期印刷约10万份,最少也有5万来份。“估计一共印了50万份。”他说,“但不一定准。”据说,该厂近3年来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封存在江西省广播电视厅审计处,该处正在对原厂长傅行明进行离任审计。

其实,长沙警方在依法对马勇军家进行搜查时,就发现一张马付给该厂的一笔9万元的印刷费。按每印一张0.17元计算,仅此一笔款就意味着该厂非法印刷了50万份以上的假报。显然,刘副厂长所说的“一共印了50万份”的数字不确切。

据警方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个人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㈠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㈡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㈢经营报纸在1.5万份以上的。”现犯罪嫌疑人马勇军交代非法印刷假报110多万份;而警方却有证据表明马至少盗印200万份以上。即使按马自己所说的110多万份计算,每份0.6元,他的经营数额已超过66万元,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30万元”和“1.5万份”的量刑额度。看来,不法书商马勇军这次真的是“撞了南墙”,只有头破血流的份了。

案情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

17日上午,记者和长沙的两位警官来到南昌市公安局政治侦察二大队,与张俊大队长交换案情。年轻的张队长是位精干的白面书生,当他听到长沙警方谈到《大众卫生报》的报名时,不觉眼睛一亮,连声击掌叫好。原来,今年3月24日,南昌市公安局和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去南昌市司法局下属的已停刊的《南昌法制报》印刷厂查案,意外地查获了一张编号为0002262号、签发期为1999年3月7日的生产通知单。该单上有“印《大众卫生报》第2期;印数9.75万份;55克书写纸;3月10日交货”等字样,同时还发现一张印刷《环境保护报》9.7万份的生产通知单。该厂厂长聂永昭原本因涉嫌非法印刷教科书而被拘留,这次意外的发现,使案情更显重大。遗憾的是,本来很容易就能查到的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名录,却不知何种原因,该省新闻出版部门竟不知上述两种报纸系哪里出版,使这条重要的线索被忽略以至中断。此后,已立案了的聂永昭涉嫌非法印刷出版物一案因证据不足,两次报捕都被检察院退回,南昌警方只好依法放人。现在,长沙警方提到《大众卫生报》和《环境保护报》在南昌被非法印刷,再次使聂案柳暗花明,难怪张俊大队长喜出望外!于是,南昌和长沙两地警方当即决定紧密合作。下面是南昌市警方提供的一份今年4月9日,他们在该局第三看守所对聂永昭的提审笔录摘要:

问:这两张生产通知单上的报纸是哪里办的?

答:不清楚。

问:谁交给你印刷的?

答:是一湖南人,姓牛的。具体姓名不详,是3月4日谈的业务。

问:有没有出版部门的手续?

答:他没有手续给我。

问:你在没在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为什么开机印刷?

答:这是违规的。

问:如何与姓牛的联系?

答:他要求我四天交货,到时他自己带款来提货。

让人可气而又可笑的是,聂永昭所说的姓牛的湖南人,其实姓马,便是马勇军。如此“牛头不对马嘴”,实在是让人摸不着头脑。而马勇军呢?他曾向长沙警方交代,南昌某司法印刷厂有位姓叶的厂长承印过假《大众卫生报》。可这姓叶的其实姓聂,即聂永昭。“马说聂姓叶,聂供马为牛”,他们就这般地与警方玩着“老鼠戏猫”!

现在,长沙和南昌两地警方的联合办案,无疑地将大大加快马勇军涉嫌非法出版、经营假报一案的侦查工作的进展。南昌警方将于近日专程赴长沙了解案情。看来,从盗印本报的黑窝里长出的黑藤上结下的那一串串黑瓜,终将被一个个打烂。这正应了一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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