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厚生劳动省专门委员会近日就如何判定由于工作过度引发大脑和心脏疾病而导致的“过劳死”订立了新标准。标准的焦点集中在疲劳累积的过程中。如果发病前2~6个月内月平均加班时间超过80个小时,则可以断定为“过劳死”;若月均没有超过45小时,则“劳”与“死”二者的关联性不大。
(好似乎前年上海发生过中国第一例“过劳死”的官司,如今邻国的日本又郑重地颁布“标准”,看来,疲劳过度真的是能“累”死人命的!为衣食的劳苦者,请您珍重!为银钱的老板者,请您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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