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值] 新生儿:l.0~2.6mmol/L(40~100mg/dL);
学龄前:l.8~4.6mmol/L(70~178mg/dL);
成人:<5.20 mmol/L(<200mg/dL);
边缘增高:5.23~5.69 mmol/L(201~219mg/dL);
增高:>5.72mmol/L(>220mg/dL)。
[临床意义] 健康人血清胆固醇水平与性别、年龄、饮食、生活习惯、精神因素、工作性质、是否吸烟、是否经常运动等因素有关,另外还受遗传因素的影响。主要的决定因素是饮食的性质、体力活动(劳动)的多少和环境。
(1)血清总胆固醇包括胆固醇酯(占2/3)和游离胆固醇(占1/3),妊娠中后期可有生理性增高。
(2)胆固醇在4.5mmol/L(173mg/dL)以下的人,患冠心病的机会较少,冠心病病人胆固醇多数在5.0~6.5mmol/L(192~250mg/dl)。胆固醇水平越高,冠心病发病机会越多越早,胆固醇每降低1%,冠心病危险性可减少2%。高胆固醇血症多见于动脉粥梗硬化、心脑血管病、肾病综合征、肝细胞性黄疸、阻塞性黄疸、脂肪肝、重症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低下及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3)胆固醇降低:胆固醇是组织细胞的基本成分,又是胆酸及皮质激素合成的原料,但人体不会缺乏胆固醇,临床上即使低于2.6mmol/L(<100mg/dL,对健康也无大碍。低胆固醇血症见于严重的肝实质病变,如急性肝坏死、肝硬化;肝外疾病,如恶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性感染和营养不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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