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普 > 健康老人 > 老人生活
爷爷给孙子投保不一定有效
发布时间:2011-01-14      来源:老人报
  年初,寿险公司新一轮“开门红”竞赛拉开序幕,保险产品说明会频频召开。家住上海市杨浦区的退休职工姜先生,已经连续收到来自沪上3家保险公司累计5张《产品说明会邀请函》。

  姜先生心想:“自己早就过了60周岁,不符合投保寿险产品的年龄要求。难道这些保险公司开发出适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于是上周末,他带着身份证,前往说明会现场。 

  不过,当拿到保险代理人发放的产品说明书时,姜先生发现,60周岁是投保年龄上限。正当他失望地准备离开时,保险代理人暗示他可以为自己的儿子或者孙子购买保险。姜先生只有一个孙子,爱孙心切的他决定为孙子购买5份保险,年缴保险费5万元。

  姜先生为未成年的孙子购买的保险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力的保单呢?

  记者了解到,姜先生并非孙子的直接监护人,没有直接的抚养关系。因此,姜先生作为投保人、孙子作为被保险人的这份保险合同,必须要得到其父母的同意。在未取得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效力将受到影响。

  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认为,老年人为成年儿女投保,由于双方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保险合同可以视为有效。为未成年的孙子或孙女投保,需要得到监护人的认可;为已成年的孙子或孙女投保,则需要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

分享到:

“袁大头”半年翻3倍多  上一篇 | 下一篇  植物人怎样办理房产更名

 
提交评论
junjian99.com  关注白领健康  专注疑难杂症
关于君健网和医学 - 网络营销中心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隐私权政策
©2005-2015   君健网    湘ICP备130093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