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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目录中要适当增加抗艾药物
发布时间:2011-02-17      来源:
    发展改革、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艾滋病治疗需要和医保基金、财政等各方面承受能力,在基本药物目录中适当增加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要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好与国家统一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衔接,切实减轻包括艾滋病病人在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据中国政府网2月16日消息,国务院在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上述要求。 

  据悉,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艾滋病传播方式更加隐蔽,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政策,通知提出,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落实艾滋病性病防治专项经费。积极争取有关国际组织的防治资金,动员和引导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个人为艾滋病防治捐赠。 

  通知要求,力争到2015年,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到2020年,全国疫情得到较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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