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招什么、怎么招、怎么配送、怎么结算、如何监管”等关键环节,国务院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出系列举措:一是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对不同药品分别采取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药品供应,降低虚高价格。二是改进药款结算方式。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与医院直接结算药品货款,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三是加强药品配送管理。重点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供应配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四是规范采购平台建设。拓展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统一药品采购编码,公开药品采购信息,实现药品采购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五是强化综合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这个新机制体现了统分结合、放管结合。尤其在直接挂网采购这个方式上,在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了药品的使用范围,其中就包括了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等等。”韩会学说,这将有助于保障药品供应,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寻回消失的廉价“救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