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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源性糖尿病应尽早使用胰岛素
发布时间:2012-11-08      来源:

  肝源性糖尿病,是继发于肝实质细胞受损所导致的糖代谢紊乱。肝源性糖尿病患者有两大特点:①在糖尿病之前均有肝病史,但大多既往无糖尿病史和糖尿病家族史。②血糖和糖耐量的好转或恶化与肝功能的改变呈一致性。肝源性糖尿病的确诊需要排除垂体、胰腺、肾、甲状腺疾病导致的继发性高血糖症,以及利尿药、糖皮质激素、降压药、避孕药等药物引起的糖代谢紊乱。肝源性糖尿病的发病机制主要是胰岛素抵抗,随病情发展也可能出现胰岛素相对分泌不足。

  对于这种病,应积极合理治疗肝病,改善肝功能,恢复肝细胞膜受体的数目及受体结合的能力。同时通过药物降血糖,缓解症状。还要防治肝病和糖尿病的各种急、慢性并发症。

  其中降糖治疗是很关键、也很有讲究的。由于患者对胰岛素治疗的种种误区,大多愿意选择口服降糖药物,但是不少口服降糖药自身具有的损肝副作用,有可能加速肝功恶化。

  ①磺脲类制剂。副作用主要是低血糖、中等增加体重、有部分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此类药物包括第一代:氯磺丙脲、甲磺丁脲。第二代:格列苯脲(优降糖)、格列吡嗪(美吡达)、格列齐特(达美康)、格列喹酮(糖适平)。肝源性糖尿病患者原则上不适于使用此类药物,尤其是第一代磺脲类降糖药,肝损害作用较为突出。如果患者不宜使用胰岛素(过敏或其他禁忌),可以选择对肝功能影响小的第二代药品,但对于重型肝炎、肝硬化晚期、肝功能衰竭的患者要避免使用。

  ②双胍类制剂。副作用为暂时性的恶心、腹泻、食欲降低,与食物同服可以减少这些症状,最大的副作用是乳酸性酸中毒,多发生在肾功能不全或药物过量时。肝病患者原则上也是禁用的,尤其避免用于肝硬化晚期、肝功能衰竭、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③葡萄糖苷酶抑制药。副作用最常见的是腹胀、腹泻、排气过多,偶有腹痛、便秘、恶心、转氨酶升高。失代偿肝硬化继发糖尿病患者常有消化吸收障碍,使用此制剂会使腹胀加重,肝功能衰竭。严重肾功能减退,有严重糖尿病并发症者则禁用。

  相比之下,胰岛素本身没有任何肝肾毒性副作用。我国肝源性糖尿病多继发于慢性肝炎、肝硬化,各类口服降糖药具有或潜在许多肝毒性,不宜用于肝源性糖尿病,因此这类患者主张尽早使用胰岛素。

  总之,治疗肝源性糖尿病,要把握少用口服降糖药物,尽早使用胰岛素的原则。不但可以有效降低血糖,还有利于肝细胞的修复、肝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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