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7年的岁末,便有不法书商非法出版所谓的《大众卫生报特刊》。这种内容荒诞、下流的蓝色小报,一时充斥全国几十个城市的街头报摊,影响极为恶劣。记者曾赴武汉等地查假,直至今年5月,才终于在读者的支持下一举破获此案,假报的黑窝——长沙定王台书市仁和书社被端,窝主马勇军被警方拘留。对于这起涉及全国十多个省、市的非法出版大案,有关部门极为重视。长沙市公安局组织警力迅速展开侦查。6月11日,记者随警官徐建辉、李向阳赴广州、南昌等地追踪采访此案。一路风尘,所见所闻触目惊心。记者试以如下的一些文字,告诉读者诸君假报是如何出笼的,以及它的编辑、印刷、出版、经营、发行等环节是如何在一个“钱”字的驱动下结成非法团伙的。
一
六月的羊城,即便是清晨也有几分暑气。记者一行是6月12日早晨6点抵达广州的,稍后,便前往广东省新闻出版局。该局下属的书报刊发行协会秘书长肖先生是湖南人。看来,肖先生事先已知长沙警方将来广州。稍事寒暄后,肖说:“你们要找的庄洪明已去韶关,无法联系。”
记者闻知吃了一惊。庄洪明是挂靠在广东省书报刊协会的一位书商,据线人称,庄是马勇军盗版印刷的假报在广州地区的发行人。我们此行的目的,便是要从庄洪明处取得马勇军委托他销售假报的证据。显然,庄已闻风声躲避了。
“您能设法与庄洪明取得联系么?”警官徐建辉对肖先生说。“没有办法,我连他的扩机号码也搞不清。”肖先生显出几分遗憾,摇着头说。话音未落,警官李向阳应声道:“我有他的号码,请肖秘书长帮忙打扩机。”很快,电话铃声响了,果然是庄洪明。但庄在电话里一口咬定自己在韶关,且当天要去南昌,因有紧要事缠身,无法回广州。这时,守在电话机旁的徐警官突然低声地吐了一句:“他在广州!”此言刚落,李警官便对着话筒厉声道:“庄洪明,别讲假话了,你不在韶关!希望你配合!”又是几轮交锋,庄只好在电话那头承认,他在广州,并答应马上前来说清问题。柳暗花明,记者不觉吐了一口长气。
“对不起,我……我说了假话。”40分钟后,庄洪明终于露面了,一进门,便连声地道歉。这位49岁的江西人,原是《江西法制报》的职员,近年来在广州做书报生意。去年8月,他收到马勇军从南昌发来的两邮袋假《大众卫生报》和《环境保护报》,尽管他一看便知此为假报,但他还是在广州很快销售完了,并将约定的50%的报款汇给了马勇军在长沙的账户。“我曾打电话向马索要委托发行的相关文件,但他没能提供。”庄洪明辩解着说,“我当时就想,这违反了我们的游戏规则,这报发不得。”但庄洪明毕竟还是帮助马勇军发行了假报,面对难改的事实,他终于在警方的谈话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本次千里追踪假报案的第一个回合总算有了个漂亮的序曲。
二
警方在广州取得与本案相关的证据后,又一路风尘直扑南昌。南昌是本案重要的案发地之一,据侦查,马勇军的假报从制版、印刷到发运都在南昌。南昌一役,关系到本案的成败得失。
6月16日下午,南昌的上空飘洒着雨丝。记者一行冒雨来到南昌市公安局。该局治安支队杨新根政委听完案情后,立即调兵遣将,在特业大队曾斌科长的带领下,长沙的两位警官迅即驱车前往《江西广播电视报》印刷厂。记者获悉,该印刷厂是本案假报的非法印刷点之一。
按理,作为一家报社的印刷厂,应该知道非法印刷出版物是怎样一种性质的问题。可偏偏就在这家堂之皇之的国营印刷厂里,出笼着一批又一批假报。对此负有不可推脱的法律责任的原厂长傅行明已于去年12月底去职,下面记载的是该厂分工生产的副厂长刘德成在回答警方询问时的笔录:
问:印刷《大众卫生报》等报纸时有合法手续吗?
答:这个我不清楚。
问:印的报纸是什么颜色?
答:套蓝的,蓝色。
问:版面什么样?
答:四开八版。
问:几个印张?
答:一个印张。
问:报纸印好后,你们怎样处理?
答:小马来取(小马即马勇军)。
问:印一次多长时间?
答:2~3天。
问:怎样运走?
答:厂里派汽车送到南昌火车站。
问:承印手续见过吗?
答:在厂长手上(指原厂长傅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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