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副厂长说,他们是从1998年上半年开始印刷假《大众卫生报》等非法出版物的。由马勇军从长沙携原稿、报头、刊号交厂方。厂方负责制版和印刷。每印一张报价格0.17 元,包括制版、印刷、纸张和打包费。前后印了多少期他记不清了,最多的一期印刷约10万份,最少也有5万来份。“估计一共印了50万份。”他说,“但不一定准。”据说,该厂近3年来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封存在江西省广播电视厅审计处,该处正在对原厂长傅行明进行离任审计。
其实,长沙警方在依法对马勇军家进行搜查时,就发现一张马付给该厂的一笔9万元的印刷费。按每印一张0.17元计算,仅此一笔款就意味着该厂非法印刷了50万份以上的假报。显然,刘副厂长所说的“一共印了50万份”的数字不确切。
据警方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个人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㈠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㈡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㈢经营报纸在1.5万份以上的。”现犯罪嫌疑人马勇军交代非法印刷假报110多万份;而警方却有证据表明马至少盗印200万份以上。即使按马自己所说的110多万份计算,每份0.6元,他的经营数额已超过66万元,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30万元”和“1.5万份”的量刑额度。看来,不法书商马勇军这次真的是“撞了南墙”,只有头破血流的份了。
三
案情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
17日上午,记者和长沙的两位警官来到南昌市公安局政治侦察二大队,与张俊大队长交换案情。年轻的张队长是位精干的白面书生,当他听到长沙警方谈到《大众卫生报》的报名时,不觉眼睛一亮,连声击掌叫好。原来,今年3月24日,南昌市公安局和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去南昌市司法局下属的已停刊的《南昌法制报》印刷厂查案,意外地查获了一张编号为0002262号、签发期为1999年3月7日的生产通知单。该单上有“印《大众卫生报》第2期;印数9.75万份;55克书写纸;3月10日交货”等字样,同时还发现一张印刷《环境保护报》9.7万份的生产通知单。该厂厂长聂永昭原本因涉嫌非法印刷教科书而被拘留,这次意外的发现,使案情更显重大。遗憾的是,本来很容易就能查到的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名录,却不知何种原因,该省新闻出版部门竟不知上述两种报纸系哪里出版,使这条重要的线索被忽略以至中断。此后,已立案了的聂永昭涉嫌非法印刷出版物一案因证据不足,两次报捕都被检察院退回,南昌警方只好依法放人。现在,长沙警方提到《大众卫生报》和《环境保护报》在南昌被非法印刷,再次使聂案柳暗花明,难怪张俊大队长喜出望外!于是,南昌和长沙两地警方当即决定紧密合作。下面是南昌市警方提供的一份今年4月9日,他们在该局第三看守所对聂永昭的提审笔录摘要:
问:这两张生产通知单上的报纸是哪里办的?
答:不清楚。
问:谁交给你印刷的?
答:是一湖南人,姓牛的。具体姓名不详,是3月4日谈的业务。
问:有没有出版部门的手续?
答:他没有手续给我。
问:你在没在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为什么开机印刷?
答:这是违规的。
问:如何与姓牛的联系?
答:他要求我四天交货,到时他自己带款来提货。
让人可气而又可笑的是,聂永昭所说的姓牛的湖南人,其实姓马,便是马勇军。如此“牛头不对马嘴”,实在是让人摸不着头脑。而马勇军呢?他曾向长沙警方交代,南昌某司法印刷厂有位姓叶的厂长承印过假《大众卫生报》。可这姓叶的其实姓聂,即聂永昭。“马说聂姓叶,聂供马为牛”,他们就这般地与警方玩着“老鼠戏猫”!
现在,长沙和南昌两地警方的联合办案,无疑地将大大加快马勇军涉嫌非法出版、经营假报一案的侦查工作的进展。南昌警方将于近日专程赴长沙了解案情。看来,从盗印本报的黑窝里长出的黑藤上结下的那一串串黑瓜,终将被一个个打烂。这正应了一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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