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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犯罪可判死刑是一种威慑
发布时间:2011-03-04      来源:

    “时间就是金钱,诚信就是生命,也就是说无诚信者必亡。像生产问题三鹿奶粉这样的企业,必亡。”3月2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大会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在回答记者关于中国食品安全的问题时如是说。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相对突出,给人民群众制造了一定的恐慌,这个局面什么时候能够缓解?老百姓“吃得放心”的愿望什么时候能够实现?赵启正回答说:“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废除了十几种死刑罪,但是增加了一种大家十分支持的处罚,就是食品犯罪可处死刑。这说明中国政府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并且在法律层面上处罚更加严厉。”

  赵启正表示,食品安全犯罪可以判处死刑是一种威慑,更重要的是和食品安全管理有关的各部委,包括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等,要加强日常工作。“他们正在加快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但总有少数人不讲诚信、不惧怕法律,这就需要公众的监督,在座各位也有监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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