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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医疗赔偿基金不能成为“谜基金”
发布时间:2011-05-23      来源:
    2008年底,在政府相关部门主导下,中国乳制品协会牵头由22家涉案企业集体出资成立了总额2亿元的医疗赔偿基金,作为对毒奶粉事件近30万名被确证患儿的善后措施。然而,时隔不到两年半,该基金近况成谜,相关行业组织称之为“机密”,不适宜对外公布。

  在三年前那场震惊全国的“毒奶粉”事件中,医疗赔偿基金的成立给公众带来些许慰藉。对近30万名被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后,22家涉案企业共同出资建立医疗赔偿基金,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疾病予以免费治疗。除了表达问题奶企的悔意和企业责任外,人们更希冀其能为今后的商业行为受害者赔偿建立一种可行的机制。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三聚氰胺的阴霾尚未完全散尽,赔偿基金已然成为疑云重重的“谜基金”。不仅22家涉案企业出资标准成谜,连赔偿基金两年来的赔偿情况、管理运作方式、现金余额都已成谜。记者试图追踪一些情况,但相关机构、企业却以“国家机密”为由百般推脱。

  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成谜,不由得让人们对其救济效果心存疑虑。向侵权人和被侵权人代表通报救济(赔偿)基金款项的筹集和发放情况,是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所在。相比而言,数额庞大的社保基金都会定期发布报告,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缘何2亿元三聚氰胺赔偿基金成为“国家机密”讳莫至深?在知情权和监督权缺失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基金使用不会“跑冒滴漏”,成为任人宰割的“唐僧肉”?

  一言以蔽之,赔偿基金成为“谜基金”,暴露出我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赔偿)制度的法律空白。尽管《侵权责任法》等实体法对于建立赔偿基金制度具有理论支撑,但至今没有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予以规范。正因为法律的缺位,三聚氰胺赔偿基金才会“高开低走”,完成最初的危机公关使命后迅速沉寂,遮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鉴于此,围绕大规模侵权救济(赔偿)基金的立法,应尽快提到议程上来。唯有以法律形式对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侵权人的捐助与免诉协议等问题予以明确,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基金管理的信息公开机制,才能避免赔偿基金沦为“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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